甘肅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職報告
甘肅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相關資料圖)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盡
職守,勤勉職責,認真行使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及時了解公司的生產經
營信息,全面關注公司的發展狀況,積極出席公司召開的相關會議,認
真審議董事會議案,審慎發表獨立意見,有效保證了公司運營的合理性
和公平性,切實維護了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
權益。同時,公司對于獨立董事的工作也給予了大力支持,無妨礙獨立董
事獨立性的情況發生?,F將我們2022年度履職情況匯報如下:
一、出席會議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共召開了13次董事會、5次股東大會。我們作為獨
立董事,對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所有議案都進行了認真審閱,積極
參與議案的討論并提出意見和建議。2022年度,我們出席會議情況如
下:
出席董事會情況
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情況
本報告期應 是否連續兩
獨立董事 現場出 以通訊方式參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參加董事會 次未親自參
姓名 席次數 加次數 數 數
次數 加會議
萬紅波 13 5 8 0 0 否
李宗義 13 6 7 0 0 否
王金貴 13 6 7 0 0 否
獨立董事列席股東大會
次數
(二)任職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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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在各委員會的任職情況詳見下表(★為主任委員,☆為委
員):
薪酬與考核 戰略投資
姓名 任 屆 審計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 委員會
萬紅波 七屆 ☆ ★ ☆ ☆
李宗義 七屆 ★ ☆ ☆ ——
王金貴 七屆 ☆ ☆ ★ ——
報告期內,我們在各專門委員會中認真履行職責,對下列事項進行
了審核。
工程檢測中心建設項目》等三項議案,出具審核意見;2022 年 8 月 25
日,審議了《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等相關議案。
議案;2022 年 4 月 26 日,審議了《2022 年一季度報告》;2022 年 8 月
《2022 年三季度報告》
。
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2022 年 11 月 24 日,審議了《關于聘任公司總
經理的議案》。
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
的議案》
;2022 年 12 月 26 日,審議了《關于 2019 年股票激勵計劃首
次授予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三)2022 年度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報告期內,我們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均進行了認真審議,并以
嚴謹的態度,獨立、公正地行使表決權,對重大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發表時間 事項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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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關于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
意見
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同意
日
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同意
日
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同意
日
三、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情況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積極履行職責,對于需經董事會審議的議
案,事先認真審核有關材料,深入了解有關議案情況,確保獨立、審
慎、客觀的行使表決權,切實維護了公司和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在
日常工作中,能夠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各項法
規和規章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切實提高了保護公司和投資者利
益的能力。在此基礎上,持續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對公司信息披
露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核查,保證公司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性、準確
性、完整性和及時性,確保所有股東有平等的機會獲得信息;要求公司
加強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實維護了股東、特別是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
權益。并持續關注媒體對公司的報道,將有關信息及時反饋給公司。
(二)對公司治理活動的監督
報告期內任職期間,通過準時參加公司董事會和列席股東大會,監
督決策程序,審慎發表表決意見和獨立意見等活動,確保公司股東大會、
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權責分明、各司其職、協調運作、制衡有
力的法人治理結構,確?!叭龝粚印币婪ㄐ惺垢髯缘臎Q策權、執行權
和監督權。
(三)落實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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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獨立董事,我們嚴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督促公司不斷完善和有效執
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制度,確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開、公平與公正,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準確、及時、完整性。
我們積極關注公司在媒體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與公司管理層及
時溝通,了解公司經營情況、規范運作情況、關聯交易、擔保等重大事
項,維護公司中小股東利益。
(四)自身學習與培訓情況
通過參加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甘肅證監局、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組
織的獨立董事工作實踐交流等培訓活動,及時掌握相關政策,加深對相
關法規尤其是對涉及到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
等相關法規的認識和理解,強化法律風險意識,以促進公司進一步規范
運作。
四、其他工作
報告期內我們沒有發現所審議事項影響執業的獨立性,沒有獨立聘
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也沒有提議召開董事會和臨時股東
大會的情況。
切關注宏觀經濟、行業發展和公司經營狀況,加強與其他董事、監事和
管理層的溝通,本著對公司和全體股東負責的精神,獨立、客觀、公正
地履行獨立董事職責,充分發揮自身專業優勢和督導作用,促進公司穩
健經營、規范運作,維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獨立董事:萬紅波、李宗義、王金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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